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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備文件 |
本國人聘僱外籍幫傭應備文件 |
外國人聘僱外籍幫傭應備文件 |
1. 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一份(申請人與受
照顧人須在同一戶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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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申請人護照影本 |
2.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一份 |
2. 申請人居留證影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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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聘僱合約影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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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聘僱
許可函影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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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公司組織架構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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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上年度繳納所得稅之繳納書或扣繳憑
單(符合申請條件第 3 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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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 |
資格一、家戶成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: |
(一)申請招募或承接外國人時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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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有3名以上年齡6歲以下子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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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有4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,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。 |
(二)依下表計算家戶成員,累計點數滿16點者。雇主聘僱家庭幫傭工作者,1戶以聘僱1人為限。 |
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|
點數 |
累計點數人員之年齡 |
點數 |
年齡未滿1歲 |
7.5點 |
年齡滿75歲至未滿76歲 |
1點 |
年齡滿1歲至未滿2歲 |
6點 |
年齡滿76歲至未滿77歲 |
2點 |
年齡滿2歲至未滿3歲 |
4.5點 |
年齡滿77歲至未滿78歲 |
3點 |
年齡滿3歲至未滿4歲 |
3點 |
年齡滿78歲至未滿79歲 |
4點 |
年齡滿4歲至未滿5歲 |
2點 |
年齡滿79歲至未滿80歲 |
5點 |
年齡滿5歲至未滿6歲 |
1點 |
年齡滿80歲至未滿90歲 |
6點 |
年齡滿6歲至未滿75歲 |
不計點 |
年齡滿90歲以上 |
7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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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 幫傭點數之計算:第3項累計點數之計算,以雇主未滿6歲之子女、年滿75歲以上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繼父母、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之年齡不同計算。但與雇主不同戶籍、或已申請家庭看護工或已列計為申請家庭幫傭之人員者,其點數不予列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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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二、外國人來我國投資或工作,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 |
特定身心障礙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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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資金額 |
在新臺幣1億元以上 |
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
在新臺幣2億元以上 |
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
上年度營業額 |
在新臺幣5億元以上 |
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
在新臺幣10億元以上 |
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
在我國繳納綜合所得稅 |
上年度薪資所得新臺幣300萬元以上 |
公司、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
當年度月薪新臺幣25萬元 |
公司、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
符合上述年度薪資或當年薪資條件,且年薪新臺幣200萬元以上或月薪新臺幣15萬元以上,且於入國工作前於國外聘僱同一名外籍幫傭,得聘僱該名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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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僱成本 |
項目 |
金額 |
說明 |
薪資及工時 |
$ 20,000元/月(註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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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班費 |
$2,668元(4天)
$3,335元(5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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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當月週數計算天數 |
健保 |
$1,286 |
依健保條例規定辦理 |
就業安定費 |
$5,000元/月 |
(匯入勞動部就安費專戶) |
災保法費 |
$48元/月(季收144元/季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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膳宿費 |
雇主免費提供膳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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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僱成本估算 |
每月聘僱成本約$29,002或$29,669元/人 |
未含膳宿部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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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聘僱期間如遇政府修訂勞基法最低工資,則須依修訂後之數額調整聘僱薪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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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附加成本 |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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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額 |
說明 |
回程機票 |
單程機票約8000~10000元(預估) |
契約期滿返鄉 |
入境3+4防疫旅館費用 |
2000元x8天=16000元/人
防疫計程車1000元/人 (高雄入境)
合計 18000元/人
PS:桃園入境防疫計程車費需增加約18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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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家檢疫0123+自主防疫4567,共8天防疫旅館。依規定外籍移工後四天自主防疫期間亦須居住於旅館內不得外出(宿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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